常见问题
家族信托、控股公司还是遗嘱——该在哪一层解决
常被问「要不要做家族信托」。这个问法顺序反了。先确定的是要解决的问题落在哪一层,信托只是对其中某一层有效的工具之一。层选错了还去组建,花了钱,问题照旧。
家族信托(民事信托)真正能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核心只有一个:在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财产的管理与处分不中断。这一点遗嘱和控股公司都很难替代。
遗嘱要到身故才生效,对生前判断能力下降无效;成年后见以维持财产为原则,不适合积极运用与重组。信托填的正是这段空白。反过来说,如果这段空白不是你的问题,那就没有非用信托不可的理由。
家族信托的缺点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除了费用之外,实务上真正的论点是持续性负担,以及信托根本碰不到的领域。
- 受托人的负担是长期的:分别管理、账簿与记录制作、向受益人报告,组建之后一直持续,不是一次性工作。
- 受托人选谁是最大难题:交给亲属,会有利益冲突与家族内部的不信任;交给外部,则是持续性与成本问题。
- 没放进信托的财产不受其保护:组建之后取得的、或漏放的财产都在范围之外。「做了信托」和「财产在信托里」是两回事。
- 身上监护不在范围内:护理、医疗、机构签约这些人身保护不是信托的功能,属于后见的领域。
- 损益通算受限:信托不动产产生的损失在处理上有限制,要放入收益型物业前必须先确认。
- 遗留分问题不会消失:做成信托,并不意味着围绕遗留分的争议在结构上就没有了。
有涉外因素时还要再加一层:对方国家如何对「信托」这一制度作性质认定。在日本有效组建,不等于在别国会被赋予同样的效果。
和控股公司(法人化)怎么分工
粗略地说:要集中表决权与经营控制权用法人;要应对判断能力的断裂用信托;只要决定身故时归属用遗嘱。
| 要解决的问题 | 主要起作用的层 |
|---|---|
| 丧失判断能力后仍要继续管理与处分 | 信托 |
| 防止股权分散、集中表决权 | 控股公司 |
| 切分事业责任与个人资产 | 法人格 |
| 决定身故时谁取得什么 | 遗嘱 |
| 改变由哪国法律决定 | 持有主体与资产所在地的设计 |
实际案子里多半是并存的。关键不是「信托还是法人」的二选一,而是把哪个问题分配到哪一层。
能告诉我费用行情吗
本公司不承办信托组建业务,因此不提供行情数字。没有的数字,我们不写。
费用分为法定实费(公证人手续费、登录免许税等)与专家报酬两部分。法定部分依《公証人手数料令》《登録免許税法》确定,专家报酬各事务所不同。若要委托组建,请直接向实际经手信托的司法书士或律师取得报价。本公司派得上用场的是更前面那一步:这个问题究竟该不该用信托来解。
本公司不承办的事项
信托契约书制作、信托登记、公正证书化的安排、受托人业务的承接,本公司均不承办——这些属于司法书士、律师与信托公司的业务。遗产税与赠与税的计算及申报属于《税理士法》第2条的业务,由合作持牌税理士承办。本公司承担的是前一步的设计:决定在哪一层解决,以及跨多层时的一致性核查。
相关法令
相关服务与问题
联系我们
请不要从「要不要做信托」开始谈,从「这个问题该在哪一层解决」开始。 ceo@seisei.tokyo
本公司提供的是财务与经营咨询服务,不属于日本《税理士法》第2条所定义的税务代理、税务文书制作及税务咨询。具体的申报与税额计算,由本公司介绍的合作持牌税理士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