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SEI INSIGHTS — 继承与传承
日本遗产税的第一步——3亿日元遗产,能留给孩子多少
2026-07-22
「在日本攒下的资产,究竟能给孩子留下多少?」——在日资产家反复向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日本相続税(遗产税)最高税率55%,而母国(中国)根本没有遗产税。面对这道落差,该从何想起?本文以「假设有3亿日元遗产」为例,按制度顺序拆解税额是如何算出来的。
遗产税分三步计算
第一步:扣除基础控除。 相続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基础扣除额=「3,000万日元 + 600万日元 × 法定继承人数」。若为配偶者加两个孩子,法定继承人三人,基础扣除=3,000万+600万×3=4,800万日元。遗产总额在此之下,则不产生遗产税。
第二步:按法定继承份额分割课税遗产。 3亿减去基础扣除4,800万,得课税对象 2亿5,200万。按法定相続分分割:配偶者1/2=1亿2,600万,子女各1/4=6,300万。
第三步:套用税率表。 相続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累进税率(控除额为由该条税率结构推导出的速算控除)。
| 法定继承份额对应取得额 | 税率 | 控除额 |
|---|---|---|
| 1,000万以下 | 10% | — |
| 3,000万以下 | 15% | 50万 |
| 5,000万以下 | 20% | 200万 |
| 1亿以下 | 30% | 700万 |
| 2亿以下 | 40% | 1,700万 |
| 3亿以下 | 45% | 2,700万 |
| 6亿以下 | 50% | 4,200万 |
| 6亿超 | 55% | 7,200万 |
配偶者的1亿2,600万,税率40%、控除1,700万,为3,340万;子女各6,300万,税率30%、控除700万,各为1,190万。合计相続税总额为5,720万日元。这一总额,再按各人实际取得比例分摊。
配偶者税额减轻——负担不会消失,只是递延
相続税法第十九条の二为配偶者设有一项重大减轻:配偶者取得的财产,在「1亿6,000万」或「法定相続分」两者较高的额度以内,不产生相続税。上例中配偶者那份3,340万归零后,实质负担降至 2,380万日元。
但这里藏着一个构造性陷阱:配偶者先继承大部分以压低税负,等到该配偶者过世(二次相続)时,同一批资产会再次成为遗产税对象。负担并未消失,只是递延到了下一代继承。若只盯着一次继承做优化,二次继承时可能冒出意料之外的税负。
另一个论点——全球财产
在日本有住所的被继承人与继承人,原则上其位于境外的财产也可能成为日本遗产税的课税对象。留在母国的房产、存款、股票,都需要放进日本遗产税的框架里一并考量。「母国资产与日本无关」这一前提,多数情况下并不成立。
把它当成结构问题来处理
遗产税不是一次性的算术,而是居住形态、财产所在与继承顺序交织的结构问题。首先要确认的是:法定继承人数与基础扣除、动用配偶者税额减轻后一次与二次继承的合计负担,以及是否持有境外财产。制度上确有多种减轻负担的机制,但其适用与否,取决于个别的事实关系。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性税制信息,不构成个别税务咨询。具体申报与税额计算,将介绍合作税理士由持牌专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