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申請手續與提交地點
1. 概述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是外國人在計劃前往日本長期居留(超過90天)時,原則上必須由其在日本的邀請人(接收單位)提前向日本的地方入國管理局提交的申請。其目的是由入國管理機關預先審查該外國人是否符合入境及在留的條件。獲得此證明書後,申請人才能在其本國或居住地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相應的在留資格簽證。這項手續是日本入境管理中的核心前置程序,旨在確保入境者符合法律規定的在留資格要求,並使簽證申請流程更為順暢。
2. 適用對象・場景
此手續適用於以下情況:
- 首次赴日長期居留者:例如,以留學、工作(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能實習等)、家族滯在、特定活動等目的,計劃在日本停留超過90天的人士。
- 在日變更/更新在留資格者不適用:已經在日本居住,需要變更在留資格(如從留學變更為工作)或更新在留期間者,應直接辦理「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或「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而非此項手續。
- 由在日接收方辦理:申請必須由在日本居住的邀請人、接收機關(如公司、學校、親屬等)作為申請人代為提交,而非由海外的申請人本人直接提交。
3. 核心結論
- 前置必要程序:對於大多數計劃長期赴日者,獲得「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是後續在海外使領館申請簽證的必要前提。
- 在日代理人申請:申請主體是身在日本的接收單位或邀請人,他們負責準備材料並向管轄的入國管理局提交。
- 審查核心:入管局將審查預定入境者的活動內容是否真實且符合申請的在留資格要求,以及接收機關是否具備法定條件。
- 非入境許可:此證明書本身並非入境許可。獲得後,海外申請人須在3個月內持此證明書到使領館換發簽證,方可入境。
- 管轄局依據:提交地點取決於接收單位(公司、學校等)所在地或邀請人住址所屬的地方入國管理局。
4. 辦理/操作步驟
步驟1: 準備
- 確認在留資格:接收單位與海外申請人確認赴日目的,確定對應的「在留資格」(如「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留學」、「家族滯在」等)。
- 確認管轄局:根據接收單位的事務所或學校所在地,或邀請人的居住地,確定負責管轄的地方入國管理局。
- 準備申請材料:
- 申請書:在入國管理局官網下載「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書」,並由在日申請人(接收方)填寫。
- 申請人照片:海外申請人的照片(長4cm×寬3cm,近期無帽、白底)。
- 證明符合在留資格的材料:根據申請的在留資格種類,準備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
- 工作類:雇傭契約書、公司登記謄本、損益計算書、申請人的履歷書、畢業證書等。
- 留學類:入學許可書、學校的登記資料、學費支付者的資金證明等。
- 家族滯在類:在日撫養人的在留卡複印件、在職證明、納稅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等。
- 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寫明回郵地址的信封,用於入管局郵寄審查結果。
步驟2: 申請・提交
- 提交申請人:由在日本的接收單位負責人或邀請人作為申請人,攜帶所有準備好的材料。
- 提交地點:前往步驟1中確認的管轄地方入國管理局的申請窗口提交。
- 提交時間:建議在預定入境時間的2至3個月前提交,因審查通常需要1周到3個月不等。
- 領取受理票:提交後,窗口會發放一份「受理票」,請妥善保管,用於後續查詢。
步驟3: 審查・確認
- 等待審查:入國管理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能會要求補充材料或進行電話詢問。
- 結果通知:審查結束後,入管局會將結果(許可或不許可)以明信片或掛號信形式郵寄給申請人(接收方),或通知其前來領取。
- 領取證明書:若獲許可,在日申請人需憑通知和身份證明文件,前往提交申請的入管局領取「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原件。
- 郵寄給海外申請人:接收方將此證明書原件郵寄給海外的申請人。
- 申請簽證:海外申請人持此證明書、護照及其他必要文件,前往所在地的日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
5. 常見問題(FAQ)
Q1: 可以自己從海外申請嗎? A: 不可以。此手續原則上必須由在日本的接收單位或邀請人作為申請人,向日本國內的入國管理局提交。
Q2: 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A: 標準審查時間約為1周到3個月,具體取決於在留資格種類、申請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入管局的繁忙程度。建議提前申請。
Q3: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A: 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有效。海外申請人必須在此有效期內,到使領館申請簽證並入境日本。逾期無效。
Q4: 拿到證明書就一定能獲得簽證並入境嗎? A: 絕大多數情況下可以,但並非100%。最終的簽證發放由外務省管轄的使領館決定,入境許可由入境口岸的入國審查官判斷。證明書是核心文件,但使領館可能要求其他材料。
Q5: 申請被拒後可以再申請嗎? A: 可以。但需要分析被拒原因,補充或修正材料後重新提交。不建議在原因不明的情況下短時間內重複提交相同內容的申請。
Q6: 證明書的申請費用是多少? A: 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本身無需支付手續費。但後續在使領館申請簽證時,需要支付簽證費(請以官方信息源為準)。
Q7: 可以查詢申請進度嗎? A: 可以。通常可憑提交時獲得的「受理票」上的受理編號,通過電話或親臨窗口向提交申請的入管局查詢。
Q8: 所有長期簽證都需要這個證明書嗎? A: 原則上需要,但也有例外。例如,外交、公務等在留資格,或符合特定條件的高度專門職等,有時可能適用不同程序。請事先向使領館或入管局確認。
6. 風險與合規
- 虛假材料的後果:提交虛假材料將導致申請被拒,並可能影響申請人及接收單位未來所有與在留相關的申請,嚴重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 信息準確性:申請書及所有材料的信息必須準確、一致。特別是申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必須與護照完全一致。
- 及時更新信息:申請提交後,如果申請人的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或接收單位的信息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入管局。
- 遵守期限:務必注意證明書的3個月有效期,以及入境後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在留卡和住民登記。
- 專業諮詢:法規和所需材料可能隨時變更。對於複雜情況,建議諮詢行政書士等專業人士或直接向入國管理局確認。
7. 參考與來源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國管理局)官方網站 - 申請手續・形式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07_00115.html
- 日本法務省 -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https://www.moj.go.jp/isa/publications/materials/nyuukokukanri07_00115.html
- 各地方入國管理局地址及聯絡方式 https://www.moj.go.jp/isa/support/ichiran-nyukan.html
- 相關法令:出入國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入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