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審査基準(素行・生計・納税等)

1. 概述

在日本申請或更新在留資格(簽證)時,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不僅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特定活動的條件,還會對申請人的綜合狀況進行評估。這被稱為「在留狀況的綜合判斷」,其中素行狀況、生計狀況、納稅狀況是三大核心審查基準。這些基準旨在確認申請人是否作為一個穩定的居民在日本生活,是否遵守日本法律,並對社會沒有危害。即使符合特定在留資格的條件,如果在這些綜合基準上存在重大問題,也可能導致在留資格變更或更新申請不被許可。

2. 適用對象・場景

此審查基準適用於幾乎所有申請在留資格變更在留期間更新永住許可以及歸化(入籍) 的外國人。具體場景包括:

  • 從留學簽證變更為工作簽證(如「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更新長期在留資格(如「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永住者」的更新)。
  • 申請永住權。
  • 申請歸化日本國籍。
  • 在申請基於「經營・管理」在留資格時,評估事業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3. 核心結論

  1. 綜合判斷:入管會對申請人的在留狀況進行全面、綜合的評估,不僅僅看單一條件。
  2. 三大支柱素行(品行)生計(獨立生計能力)納稅(履行公共義務) 是評估的三大核心支柱,缺一不可。
  3. 持續性與穩定性:審查重點在於申請人是否能夠在日本穩定且持續地維持符合其身份的日常生活。
  4. 義務履行:按時繳納國民健康保險費、國民年金、市縣民稅等公共費用,與繳納所得稅同等重要。
  5. 拒絕風險:即使工作或婚姻關係等主條件符合,若在素行、生計或納稅方面有嚴重問題,申請很可能被拒絕。

4. 辦理/操作步驟

此部分並非一個具體的申請流程,而是申請人在準備任何在留相關手續時,應自我檢查和準備的方面。

步驟1: 準備(自我檢查與材料整理)

  • 素行狀況
    • 確認自己無任何刑事犯罪記錄(包括輕微交通違規,如嚴重超速、酒駕等)。
    • 確認無違反入管法記錄(如超期滯留、資格外活動許可未申請就打工等)。
    • 確認日常生活無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 生計狀況
    • 確認有穩定工作及收入,或足夠的資產、存款。
    • 計算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能夠維持生計,不依賴公共援助(如生活保護)。
    • 準備在職證明、過去一年的源泉徵收票(或課稅/納稅證明)、銀行存款餘額證明等。
  • 納稅・公共義務履行狀況
    • 確認已按時繳納所有年度的所得稅居民稅
    • 確認已按時繳納國民健康保險費國民年金保險費
    • 如有法人,確認法人稅、法人居民稅等已妥善繳納。
    • 向居住地市區町村申請並取得「課稅(納稅)證明書」及「年金・保險料納付證明書」。

步驟2: 申請・提交

  • 在提交在留資格變更/更新/永住申請時,根據申請類型的要求,附上證明上述狀況的材料。
  • 常見要求提交的材料包括:
    • 課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
    • 年金和保險料納付狀況證明。
    • 在職證明書、源泉徵收票。
    • 記載收入印紙(印花稅)的申請書,本身也是履行納稅義務的體現。

步驟3: 審查・確認

  • 入管官員將審核提交的材料,並可能通過內部系統核查申請人的記錄。
  • 對於永住申請等,審查會更加嚴格和詳細。
  • 審查結果將以「在留資格變更許可書」、「在留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書」或「永住許可通知書」等形式通知申請人。

5. 常見問題(FAQ)

Q1: 我只是有幾次遲交國民年金,會影響簽證更新嗎? A1:偶爾的遲交通常不會立即導致拒簽,但會被視為「未按時履行公共義務」的記錄。長期或惡意拖欠則會對審查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尤其是永住申請。建議盡快補繳並取得納付證明。

Q2: 申請永住時,對納稅和年金的審查要追溯到多少年前? A2:一般要求提交過去一年的納稅證明和過去兩年的年金/保險料納付證明。但入管會綜合判斷申請人一貫的履行狀況。為了展示良好的記錄,許多申請人會主動提交過去3-5年的證明。

Q3: 交通違規(如超速罰單)算「素行不良」嗎? A3:輕微的交通違規(如違停)通常不會單獨構成拒簽理由。但嚴重違規,如醉酒駕駛、無證駕駛、嚴重超速導致罰金或刑事處分,則屬於重大的素行問題,很可能導致簽證無法更新或被取消。

Q4: 我的收入剛好達到標準,但有一些存款,這能證明「生計穩定」嗎? A4:可以。生計狀況的審查是綜合性的。穩定的工作收入是首要證明。此外,充足的存款、資產(如房產)可以作為輔助證明,表明申請人即使在短期失業等情況下也有能力維持生計。

Q5: 我是家族滯在簽證,不工作,需要提交納稅證明嗎? A5:原則上,無收入的家族滯在簽證持有者本身沒有所得稅和居民稅的納稅義務。但作為家庭成員,其生計依附於主簽證持有者(如工作簽證的配偶)。因此,審查會以家庭為單位,重點審查主申請人的納稅、生計及公共費用繳納情況。

Q6: 如果過去有納稅滯納記錄,現在已經全部補清,該怎麼辦? A6:務必取得證明所有滯納款項已完全繳清的「納稅證明書」。在申請時,可以附上一份「理由書」,簡要說明當時滯納的原因(如經濟困難、疏忽等)以及目前已積極解決的狀況,表明未來將嚴格遵守義務的態度。

6. 風險與合規

  • 虛假申報風險:在申請材料中對收入、納稅情況做虛假申報,一經發現,不僅申請會被拒絕,還可能導致現有在留資格被取消,並被強制遣返,未來再入境將極度困難。
  • 忽視公共義務:長期或故意不繳納國民健康保險費和國民年金,會被視為不願履行社會責任,嚴重影響永住和歸化申請,甚至可能影響簽證更新。
  • 法律後果:涉及刑事犯罪(無論是否被起訴)會對「素行狀況」造成毀滅性影響。
  • 自我責任:本文信息基於公開指南,最終審查標準和結果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裁量。申請前請務必自行或通過專業行政書士向入管或地方自治體確認最新要求。

7. 參考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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