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保险(労災保険・雇用保険)的要求与条件

1. 概述

在日本,劳动保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工作相关事故(労災保険)和失业等(雇用保険)情况下的保障。它由労災保険(工伤保险)和雇用保険(失业保险)两部分构成。雇主(事业主)有法律义务为其雇用的劳动者加入劳动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正确理解并履行申请要求,不仅是雇主的法定义务,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失业等情况时能否顺利获得必要的保险给付,保障其基本生活与再就业支持。

2. 适用对象・场景

  • 适用对象(投保单位)
    • 雇佣一名及以上劳动者的所有事业主(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原则上,无论行业、规模(全职、兼职、临时工),只要雇佣劳动者,就必须加入。
    • 特定情况下,个体经营者本人也可自愿申请加入労災保険(「特別加入」制度)。
  • 适用场景
    • 新成立企业:开始雇佣劳动者时,必须及时办理劳动保险的成立手续。
    • 雇佣新员工:在已有保险的基础上,需要为新增员工办理参保手续。
    • 企业信息变更:如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时。
    • 保险关系消灭:如公司歇业、解散时。

3. 核心结论

  • 强制性与普遍性:雇佣劳动者就必须加入劳动保险,这是雇主的法定义务,没有例外或选择权。
  • 雇主主导申请:劳动保险的加入、申报等手续主要由雇主负责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労災保険)和公共职业安定所(ハローワーク,雇用保険)办理。
  • 保险费由雇主负担或分担:労災保険费原则上由雇主全额负担;雇用保険费由雇主和劳动者按比例分担,由雇主负责统一扣缴和申报。
  • 及时申报至关重要:无论是新参保、员工变动还是薪资变动,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延迟或未申报可能导致罚款并影响劳动者权益。

4. 办理/操作步骤

步骤1: 准备

  1. 确认适用性:确认自己的事业是否属于必须加入劳动保险的范围(即是否雇佣劳动者)。
  2. 收集必要信息
    • 雇主信息:公司名称(商号)、地址、法人代表信息、事业内容、开业日期等。
    • 劳动者信息:计划雇佣的劳动者姓名、出生日期、雇佣开始日期、薪资数额等。
  3. 准备申请表格
    • 労災保険:主要使用「労働保険関係成立届」和「労働保険概算保険料申告書」。
    • 雇用保険:主要使用「雇用保険適用事業所設置届」和「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届」。
    • 表格可在日本厚生劳动省或各地劳动基准监督署公共职业安定所(ハローワーク) 的官方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步骤2: 申请・提交

  1. 提交地点
    • 労災保険相关手续:提交至公司所在地管辖的劳动基准监督署
    • 雇用保険相关手续:提交至公司所在地管辖的公共职业安定所(ハローワーク)
    • 注意:部分地区设有“劳动保险综合事务中心”,可一并办理两类保险手续,需提前确认。
  2. 提交期限
    • 劳动保险关系成立(新参保):必须在雇佣劳动者的次日算起10日内提交「労働保険関係成立届」等必要文件。
    • 雇用保険新增被保险者:必须在员工入职的次日算起10日内提交「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届」。
    • 年度保险料申报与缴纳: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步骤3: 审查・确认

  1. 受理与审查:提交机构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有填写错误或资料不全,可能会被要求补正。
  2. 收到相关文件
    • 审核通过后,雇主会收到「労働保険保険料申告書」等后续缴费用的文件。
    • 对于雇用保険,会确定事业所编号被保险者编号,这些编号在后续手续中至关重要。
  3. 后续义务:成功加入后,雇主需履行按期申报工资总额、计算并缴纳保险费、为离职员工办理资格丧失手续等持续义务。

5. 常见问题(FAQ)

Q1: 我只雇佣了一名兼职员工,也需要加入吗? A1: 是的。无论雇佣人数多少、工作时间长短(一周工作时间超过20小时等条件主要影响雇用保険的被保险者资格,但不免除雇主的保险设立义务),只要存在雇佣关系,事业主就有义务成立劳动保险关系。

Q2: 公司负责人(董事)需要加入劳动保险吗? A2: 通常情况下,代表董事等具有雇佣者身份,不属于被保险对象。但具体判断需根据报酬性质、是否参与实际业务等因素,建议咨询劳动基准监督署。

Q3: 劳动保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 A3: 労災保険率根据行业风险程度不同而异,请以官方最新费率表为准。雇用保険率也根据行业和公司规模有所不同,具体费率请以厚生劳动省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Q4: 忘记在10天内提交成立申请怎么办? A4: 必须立即补办。延迟申报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征收滞纳金或罚款。同时,如果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可能会影响保险给付的顺利支付,雇主可能需要承担更多责任。

Q5: 雇用保険的“适用事业”和“被保险者资格”有什么区别? A5: “适用事业”指雇主有义务设置保险关系的事业所,这是雇主的义务。“被保险者资格”指具体哪些劳动者可以成为失业保险的给付对象,需满足一定的每周工作时间等条件。即使员工不具备被保险者资格,雇主仍需为事业所办理雇用保険适用手续。

Q6: 如何查询公司所在地管辖的劳动基准监督署和ハローワーク? A6: 可以通过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的“机构指南”页面,根据地址进行查询。

Q7: 申请手续可以线上办理吗? A7: 部分手续(如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届)可以通过“雇用保険电子申请服务”在线办理。労災保険的相关手续目前仍以窗口提交或邮寄为主,具体请查询各机构的指南。

6. 风险与合规

  • 未加入或未申报的风险:违反《劳动保险法》,将面临劳动基准监督署的指导、劝告乃至行政处罚(罚款)。发生工伤时,雇主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风险。
  • 保险费计算与缴纳:必须根据劳动者实际工资总额准确计算保险费,按时缴纳。虚假申报或滞纳将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 信息准确性:所有申报表格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任何变更(如薪资、员工离职)都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日本现行法律法规及官方指南整理,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或行政建议。具体操作时,请务必以最新官方发布的信息、法规或直接咨询相关行政机构(劳动基准监督署、ハローワーク)为准。

7. 参考与来源

8.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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