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営業許可(警察署) - 在日本从事古物买卖的必备许可

1. 概述

古物営業許可是指在日本从事古物(二手物品)的买卖、交换、委托买卖等营业活动时,必须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实际申请窗口为辖区警察署)获得的行政许可。该制度依据《古物営業法》设立,旨在通过规范古物市场,防止赃物等非法物品流通,维护交易秩序与安全。无论是个体经营还是法人经营,只要业务内容涉及古物,都必须事先取得此许可。

2. 适用对象・场景

  • 计划在日本开设古物店的个人或法人:例如中古书店、古董店、二手服装店、二手电子产品店、二手名牌店、二手乐器店、旧家具店等。
  • 经营内容涉及古物买卖的线上平台或实体店
  • 古物的定义:根据法律,古物指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虽未使用但为交易目的而收集的物品,以及他人使用过的物品)或虽未使用但收集自他人的物品。具体分为13个品类,如美术品、服饰、电器电子产品、车辆等。
  • 注意:即使主要业务不是古物,但偶尔或附带进行古物买卖(例如以贩卖为目的收购二手物品)也可能需要许可。纯粹的“丢弃物回收”或“废品回收”通常不属此列,但需谨慎判断。

3. 核心结论

  • 强制许可:无许可从事古物营业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 许可主体:许可颁发给“营业者”(个人或法人),而非店铺本身。每个营业场所(店铺)都需要在许可中登记。
  • 分类管理:古物分为13类,申请时可选择全部或部分类别。不同类别的营业规则和记录义务有细节差异。
  • 持续义务:获得许可后,必须遵守多项法定义务,如交易记录的制作与保存、可疑物品申报、标识张贴等。
  • 地域限制:许可由营业场所所在地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颁发。若在多个都道府县设有营业所,原则上需向各所在地分别申请。

4. 办理/操作步骤

步骤1: 准备

  1. 确认营业形态:决定以个人事业主还是法人(如株式会社、合同会社)形式经营。
  2. 确定营业场所:确保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店铺、事务所)。住宅兼店铺也可,但需符合条件。
  3. 确保经营者符合资格:申请人(个人或法人的代表)不得有法律规定的欠格事由,例如:
    • 成年被监护人、被保佐人。
    • 破产未复权者。
    • 曾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且执行完毕或免除执行未满5年者。
    • 近年内因违反《古物営業法》等相关法律被处罚者。
    • 暴力团成员或脱离未满5年者等。
  4. 任命古物商负责人:如果营业主(法人代表或个人)不常驻店铺,必须任命一名常驻的、符合资格的“古物商负责人”。负责人也需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5. 准备申请材料:主要材料包括:
    • 古物営業許可申请书(指定格式)。
    • 营业场所的配置图、平面图(显示面积、物品陈列区、记录保管场所等)。
    • 证明营业场所使用权的文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等)。
    • 申请人(及负责人)的履历书、住民票、宣誓书等。
    • 法人需提供登记事项证明书、定款复印件等。
    • 申请手续费(收入印纸)。具体金额请以官方信息源为准
    • 其他公安委员会要求的文件。

步骤2: 申请・提交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营业场所所在地辖区的警察署的保安(生活安全)课或相应的受理窗口。提交前,建议通过电话或面谈进行事前咨询,确认材料是否齐全。

步骤3: 审查・确认

  1. 文件审查与实地调查:警察署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派员到营业场所进行实地调查,确认与申请内容是否一致,设施是否合规(如是否有保管交易记录的场所等)。
  2. 审批决定:审查通过后,由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作出许可决定。
  3. 领取许可证:许可获批后,申请人会收到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古物営業許可証》。许可证需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
  4. 营业开始:领取许可证后,方可开始古物营业活动。

5. 常见问题(FAQ)

Q1: 只在网上(如拍卖网站、电商平台)买卖古物,也需要许可吗? A1: 需要。无论实体店还是网络经营,只要以营业为目的买卖古物,就必须取得许可。营业场所可以是自宅或事务所。

Q2: 个人偶尔在跳蚤市场或二手APP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需要许可吗? A2: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非以转卖为目的购入),通常被视为“处分自有物”,不属于《古物営業法》规制的“营业”行为,不需要许可。但若频繁、持续地进行,以赚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则可能被认定为营业活动,需要许可。

Q3: 古物商负责人可以兼任吗?一家店需要几个负责人? A3: 负责人必须常驻于该营业场所,负责实际业务并履行法律义务。一个营业场所至少需要一名负责人。如果营业主本人常驻并管理业务,可以自己兼任负责人。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其他相距遥远、无法常驻的营业场所的负责人。

Q4: 取得许可后有哪些主要义务? A4: 主要义务包括:

  • 交易记录的制作与保存:对每笔交易(买入、卖出),必须记录对方信息、物品信息、价格等,并保存3年(卖家信息保存1年)。
  • 可疑物品申报:收购物品时,如对物品来源有怀疑(可能是赃物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警方申报。
  • 标识张贴: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张贴许可证和规定的营业标识。
  • 定期报告:可能需要按要求提交营业报告。

Q5: 许可的有效期是多久?更新手续如何办理? A5: 古物営業許可的有效期为5年。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更新。更新申请需在期满前30天至60天内提交,并支付更新手续费。具体金额和时限请以官方信息源为准

Q6: 营业场所搬迁或变更业务范围(古物类别)怎么办? A6: 营业场所搬迁到同一都道府县内其他警察署辖区时,需办理变更许可申请。若搬迁至其他都道府县,则需要在新的所在地重新申请许可。变更经营的古物类别(增项)也需要办理变更许可。

6. 风险与合规

  • 无证经营风险:未经许可从事古物营业,将面临刑事处罚(如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以及行政处罚
  • 合规义务风险:取得许可后,若不履行制作/保存交易记录、申报可疑物品等法定义务,也会受到罚款、业务停止甚至吊销许可的处罚。
  • 收购赃物风险:古物商有义务确认物品来源。若因过失收购赃物,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故意收购则构成犯罪。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日本现行法律法规及官方指南整理,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具体申请条件、手续、费用等请务必在申请前,直接向管辖您营业场所的警察署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咨询确认,并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7. 参考与来源

  • 日本警察厅(古物営業法相关说明)
  • 法令データ提供システム(古物営業法全文)
  • 各都道府县警察本部网站:例如,东京都警视厅、大阪府警察本部等网站均有详细的申请指南和表格下载。请搜索“【都道府县名】警察 古物営業許可”。
  • 申请表格样本及填写指南:通常可在各都道府县警察本部或辖区警察署的网站获取。

8. 相关主题

  • 在日本注册公司(法人設立):若计划以法人形式经营古物生意,需先完成法人的设立登记。
  • 开店相关手续(開業手続き):包括税务署开业申报、社会保险加入、商业登记等。
  • 古物商与消费税(消費税):了解古物买卖中的消费税申报和缴纳规则。
  • 特定古物(特定古物):对于具有重要历史、学术价值的美术品等“特定古物”,有更严格的交易规则。
免费开始生成报价